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期货交易所 > 正文

上期所:完善月度参考价计算方式 落实服务实体企业-第2页

2018-1-5 11:23:28

上期所为继续以服务实体企业,致力于期现融合发展为宗旨,自2018年1月1日起,上海期货交易所(下称上期所)“月度参考价”表格中取消“加权平均价”,仅公布“结算参考价”。

为例,铜企在签订现货长期合同中已经形成使用期货市场月度均价的习惯,国内铜矿长期合同的作价方式普遍采用上期所当月合约平均价扣减加工费的模式;阴极铜长期合同的作价方式普遍采用上期所当月合约平均价+现货升贴水的模式;铜加工材也普遍采用上期所当月合约平均价+加工费的模式,公开透明的定价机制确保了现货资源的市场流通高效有序。

业内人士表示,目前铜产业链的矿山、冶炼和加工企业以上期所透明、公开的价格为基准,形成了行业的定价模式和贸易方式,在保证现货企业生产稳定性的同时,规范、完善了现货市场秩序。上期所在广泛调研、征求行业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对“月度交易参考价”的计算方法进行修改完善,适应了现货市场的发展方向,有利于更好地满足实体经济的需求。

下一步,上期所将继续以服务实体企业为宗旨,致力于期现融合发展,互相促进,提升价格发现功能,优化定价体系,推进产品创新,做精、做细、做优现有品种,加大市场培育和宣传推广力度,广泛吸引产业用户运用期货工具管理自身生产经营风险。

编辑:快餐王
免责声明本站发布此文目的在于促进信息交流,不存在盈利性目的,此文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部分内容文章及图片来自互联网或自媒体,我们尊重作者版权,版权归属于原作者,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图表及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未经证实的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任何投资和交易根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