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收到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报送的相关申请材料。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贵金属注册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一、同意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企业名称变更为“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近期,我所收到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报送的相关申请材料。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贵金属注册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
一、同意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企业名称变更为“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贵研”牌银锭其他注册信息不变;
三、自公告之日起,使用原企业名称(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的产品不得生成标准仓单,原已生成的标准仓单可继续使用直至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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