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商品交易所指定甲醇、烧碱交割仓库“江苏海企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江苏苏豪仓储股份有限公司”,仓库简称由“江苏海企”变更为“江苏苏豪”,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保持不变。
郑州商品交易所指定甲醇、烧碱交割仓库“江苏海企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江苏苏豪仓储股份有限公司”,仓库简称由“江苏海企”变更为“江苏苏豪”,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保持不变。
<上一篇 上期所:关于调整白银期货相关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下一篇>已是最后一篇
相关阅读
地缘冲突叠加供需缺口 原油短期维持高位运行
9月4日午盘,原油主力合约维持低位震荡,目前盘...[详情]
大商所:关于2026年端午节期间交易时间安排的通知
根据《关于2026年部分节假日休市安排的通知》(大商所发〔2025〕437号)有关规定,现就...





